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,近日,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局对我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开展业务培训。
此次培训重点学习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》文件,进一步明确基本生活费、照料护理费、运转经费等使用范围。会议强调,特困机构要对集中供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、单独管理、分账核算,按规定列报相应支出科目,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、挪用、截留和滞留。
下一步,县财政局将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、强化长效机制等方式,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。 (蔡琳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