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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欠债、物流刁难、刷单索赔,“小恶”难惩?
我县设立“专窗”处置“轻微侵企问题”

  □ 浙江法治报记者 章锐

  通讯员 吴季青

  本报讯 前不久,庆元县一家肉类食品企业的老板吴某(化姓)专门跑去点赞“‘轻微侵企问题’反映专窗”:“这个窗口管用啊,钱要回来了,骗子也受到了惩罚……”

  “‘轻微侵企问题’反映专窗”是庆元县公安局联合县司法局等部门,针对企业遭受“小额度”侵害而创新设立的新服务内容,目前“专窗”设立在庆元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,并配备专职法律顾问,企业主仅需到“专窗”填写一张表,工作人员便会联络公检法司、综合行政执法、市场监管等十余个部门专员,实时组建专业团队,落实“查平台管理、查关联事件、查利益链条”的“一事三查”机制,对问题开展联合研判、依法定性。

  “在之前的工作中我们发现,恶意欠债、物流刁难、刷单索赔等新型‘轻微侵企’行为正持续侵蚀企业权益,并且,这类行为常常披着‘经济纠纷’的‘外衣’,光凭一个部门难以治理。”庆元县公安局民警姚海江介绍,“为此,庆元公安联合相关部门于2024年5月设立‘专窗’,通过创新‘轻微侵企问题’处置闭环,将‘小恶’难惩的治理盲区纳入规范化、法治化治理轨道。以‘一个窗口’方便企业反映问题,推动多部门开展信息碰撞、专业研判和‘集中办理’。”

  吴某是抱着“试试看”的心态来到“专窗”的,工作人员周丽娟热情接待并指导其填报了问题反映表。针对吴某反映的“王童(化名)拒不支付猪肉尾款”,周丽娟随即联络公安、司法、市场监管、法院等部门专员,并组建了“线上”工作群研究讨论相关情况,通过多部门信息碰撞,发现王童以同样的“先履约后赊购”方式,先后拖欠全省30余家养殖户、企业超百万元。

  经研判,公安部门认定该事件不是简单的欠债不还,而是涉嫌诈骗犯罪,遂立案调查。依托县公安局“侦研一体”工作机制,经侦、网安等力量深入研判,发现王童将赊购猪肉得来的资金用于个人高额消费。公安部门通过线上及时沟通,和检察、法院等部门确定了该行为的法律行为定性。2024年11月,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归案;2025年5月,嫌疑人被检察院起诉至法院。

  据了解,“‘轻微侵企问题’反映专窗”目前制定了覆盖平台经济、供应链、物联网、知识产权、职业打假等5大领域28类风险行为的《轻微侵企行为目录》和《“轻微侵企”行为分类处置规程》。“对存在‘轻微侵企’情形的,针对案件类型,按照纠纷调处、行政监管、刑事查处分类流转处置。”姚海江介绍,“专窗”已累计帮助本地企业规避“轻微侵企”风险200余件,开展“小微”维权45次,通过线索挖掘减少和挽回企业损失1100余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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